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红十字会应当及时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结果向红十字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县红十字会依法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2024年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报告公示如下。
下一条:关于青神县2024年现代农业园区相关政策和资金专项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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