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关要求,我局对1个批次不合格消毒餐具进行核查处置。现将不合格消毒餐具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眉山市中源投资有限公司青神大酒店自消毒餐具(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眉山市中源投资有限公司青神大酒店自消毒餐具(碗)(抽样日期:2024-8-5;规格型号:100ml/个)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餐饮环节处置情况
对眉山市中源投资有限公司青神大酒店自消毒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进行查处,该酒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