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民政局2024年项目情况公示

  
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作者:宋美进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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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二、2024年度青神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三、2024年度青神县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四、2024年度青神县示范性网络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五、2024年度青神县殡仪服务站提升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六、2024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七、2024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神县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关爱服务包”包含居家上门服务、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和精神文化服务3类,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其中居家上门服务、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对象可以重叠,精神文化服务对象不得与以上2类服务对象重叠。

一、居家上门服务类

服务享受对象:青神县辖区内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

服务内容: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的通知》(川民发〔2024〕133号)要求,开展包括家居清洁服务、助餐服务等,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需自由选择。

补助标准:每人补助标准不超过200元,项目结算后与服务承接主体据实结算。

二、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类

服务享受对象:青神县内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

服务内容: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放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的通知》(川民发〔2024〕133号)要求,开展护理床、助行器等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需自由选择 。

补助标准:每人补助标准不超过200元,项目结算后与服务承接主体据实结算。

三、精神文化服务类。

服务享受对象:县老年大学2025年春节学期在校学员。

补助标准:为在校学员提供助学补助、减免学费,每人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与老年大学据实结算。

项目周期: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

资金额度:18万元(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张伟

联系方式:028-35088362

项目完成情况:精神文化服务类已完成。居家上门服务类和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类正在实施。

接受督查情况:青神县2024年敬老“关爱服务包”项目,精神文化服务类已完成,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居家上门服务类和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类正在实施还未接受督查。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已对县老年大学2025年春节学期在校202名学员,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居家上门服务类和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类正在实施。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主要由《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中的通知》(川财社〔2024〕91号)资金负担,超出部分由县民政统筹其他资金解决。

2024年度青神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神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一、本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新建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00张,;对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不少于375名,受益老年人家庭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补助标准:家庭养老位补助标准。符合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条件的老年人家庭,结合老年人需求按照每张床位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5000元的据实结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对符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按照每人不超过3600元/年的标准给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助,主要用于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二、为青神县养老服务设施厨房购置设施设备(青竹街道8万元、高台镇2万元、汉阳镇1万元、罗波乡2万元)。

项目周期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

资金额度211万元+15万元(中央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省级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张伟

联系方式028-35088362

项目完成情况

一、家庭养老床已完成200张。居家上门服务正在实施。

二、为青神县养老服务设施厨房购置设施设备正在实施。

接受督查情况

一、家庭养老床已完成200张,正在接受县民政局邀请的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审计评价。居家上门服务正在实施。

二、为青神县养老服务设施厨房购置设施设备正在实施,还未接受督查。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成效显著:完成200张的预定目标,为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打造了安全适老化的居家环境。通过加装护理床、防滑扶手、紧急呼叫系统等适老化设施,配合定期的专业护理指导,显著提升了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与便利性,切实减轻了家庭照护负担。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广:为375名老年人提供服务。服务涵盖助餐、助洁、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多元化内容,有效解决了老年人日常生活难题,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养老需求,极大提升了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

二、为青神县养老服务设施厨房购置设施设备正在实施。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眉财社(2024)67号),《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民政局关书下达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的通知》(眉财社(2024)103号),《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眉财社〔2024〕89号)。

2024年度青神县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神县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改建县中心敬老院现有养老用房约4441平方米,包含建筑外墙约3000平方米、室内提档升级,基础设施改造约1200平方米及台阶无障碍坡道改造及相关设备设施购置。

项目周期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资金额度640万元(中央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张伟

联系方式:028-35088362

项目完成情况正在实施

接受督查情况正在实施还未接受督查。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该项目正在实施。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项目表的通知》(川民发〔2024)142号)。


2024年度青神县示范性网络建设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神县示范性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一、中央厨房:1.建设地址:青竹街道盐关社区。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中央厨房设置操作区、就餐区、分餐区、配套服务区、仓储区等。

二、老年助餐点:1.建设地址:麒麟社区鑫府滨湖湾小区老年助餐点、凤阳社区警官公寓小区老年助餐点、盐关社区世代学府老年助餐点。2.建设内容:助餐点入口无障碍慢坡通道、就餐区(室内装修、墙壁文化氛围营造等)、卫生间及分餐区等改造;设施设备购置等。

项目周期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

资金额度80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张伟

联系方式028-35088362

项目完成情况

一、中央厨房已建设完成。

二、老年助餐点正在建设中。

接受督查情况

一、中央厨房建设完成已通过检查验收,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

二、老年助餐点正在建设中还未接受督查。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

一、中央厨房实现标准化、规模化配餐,通过分区合理规划,保障餐食制作、存储、分发流程规范安全;提供集中就餐与配送服务,满足青神县青竹街道盐关社区及周边老年人便捷、营养的用餐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与幸福感。

二、老年助餐点正在建设中。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综〔2024〕1号)。

2024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神县殡仪服务站提升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维修改造殡仪服务用房约260㎡及附属设施,购置相关殡仪服务设备等。

项目周期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

资金额度100万元(其中,维修改造约40万元,设施设备采购约60万元,2024年中央福彩公益金)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徐俊

联系方式028-35088358

项目完成情况正在实施

接受督查情况青神县殡仪服务站提升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殡仪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全县群众殡仪服务需求,按照《四川省“十四五 ”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实施县殡仪服务站提升项目。项目估算投资约100万元,维修改造殡仪服务用房约260㎡,提升殡仪服务水平采购相关殡仪服务设施和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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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171)。

2024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项目主要内容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的孤儿纳入“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1名满18周岁的孤儿

资助内容:每人每年资助10000元

项目周期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资金额度1万元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杨本勇

联系方式028-35088387

项目完成情况已全部完成

接受督查情况“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经费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根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文件要求,我县将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博士研究生的孤儿纳入“助学工程” ,每人每年资助10000元。受理孤儿助学申请的由民政局确认孤儿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助学工程”,为孤儿发放助学金。民政局完成受理、确认工作后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从9月开始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截止到目前,我县有1名超龄孤儿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共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100000元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

2024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经费使用情况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4年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

项目主要内容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下同)学生、本专科(含高职,下同)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纳入“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8名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资助内容: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项目周期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资金额度5万元

项目负责人青神县民政局杨本勇

联系方式028-35088387

项目完成情况截止到2025年6月已支付5万元

接受督查情况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助学经费项目实施接受民政厅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规范,资料完整齐备,实施效果符合立项初衷。

二、项目效果

实际效果为进一步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维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根据《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37号文件要求,我县对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受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申请的由民政局确认身份,对学籍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为受助对象的,纳入“助学工程”,为事实无人抚养儿发放助学金。民政局完成受理、确认工作后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从当年9月开始按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助学金的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截止到目前,我县有8名年满18周岁事实无人抚养儿享受“助学工程”项目资助。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共发放助学金5万元。





图片展示: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

上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下一条:青神县民政局2024年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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