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5年07月01日  作者:宋美进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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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青神县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125.97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1012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3万元、地方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90.97万元。县民政局严格遵循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一个盘子总体平衡”的基本思路,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服务、慈善救济服务项目,项目和资金安排适度向原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908万元。

安排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640万元支持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安排80万元支持革命老区老年助餐网络建设项目;安排188万元支持青神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4万元。

安排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4万元支持孤儿助学项目,支持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生完成学业。

(三)社会公益类项目100万元。

安排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100万元支持维修改造殡仪服务用房及购置相关殡仪服务设备。

三、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8万元。

安排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8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作为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用于符合支持方向的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5万元。

安排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5万元用于青神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四、地方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0.1万元。

安排地方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50.1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作为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用于符合支持方向的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4.55万元。

安排地方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4.55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符合支持方向的为残疾人群体服务的项目。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13.65万元。

安排地方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13.65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符合支持方向的为未成年人群体服务的项目。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22.67万元。

安排地方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22.67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社会公益事业。

五、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4年,青神县中央、省级、地方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合计1125.97万元,支出123.36万元,预算执行率16.73%。

(一)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执行情况。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1012万元,整体实现支付151.0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4.92%。其中:老年福利类项目908万元,实现支出146.7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6.17%;儿童福利类项目4万元,实现支出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100万元,实现支出1.2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26%。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执行情况。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23万元,实现支出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0.43%。其中:老年福利类项目18万元,实现支出2.0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1.22%;儿童福利类项目5万元,实现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预算执行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分成预算资金90.97万元,实现支出30.35万元,预算执行支付率为33.36%。

青神县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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