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2024〕-648)《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程的规定,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基准地价制定、更新和公布工作,要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3年全面更新一次,超过6年未全面更新的,宗地评估不得使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集体决策确定土地供应底价时不能作为依据使用。青神县现行基准地价于2020年1月公布实施,迄今为止超过三年时间,亟需更新。
二、制定过程
由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青神县城区、西龙镇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遵循《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四川省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召开了听证会,听取各界意见。并分别通过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验收会,并进一步修改补充后形成最终成果,做到了程序合法合规。
三、内容
本次青神县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对象包括:青神县城区、青竹街道黑龙社区、西龙镇、瑞峰镇、罗波乡、白果乡、高台镇(除河坝子社区)、高台镇河坝子社区、汉阳镇,其中青神县城区14.4146平方公里,青竹街道黑龙社区4.0217平方公里,西龙镇1.032平方公里,瑞峰镇1.4345平方公里,罗波乡0.8992平方公里,白果乡2.0472平方公里,高台镇(除河坝子社区)1.1518平方公里,高台镇河坝子社区0.4927平方公里,汉阳镇0.8682平方公里。
青神县城区与西龙镇等7个乡镇(街道)均采用综合定级的技术路线,共确定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种土地用途。其中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3种用途土地均划分四个级别,工业用地三个级别;青竹街道黑龙社区、西龙镇、瑞峰镇3个乡镇(街道)的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种用途土地划分为三个级别,工业用地一个级别;罗波乡、白果乡、高台镇(除河坝子社区)、高台镇河坝子社区、汉阳镇4个乡镇的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种用途土地划分为二个级别,工业用地一个级别。
四、关键词诠释
(一)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二)基准地价更新
基准地价更新是指在土地定级或均质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利用市场交易、土地收益或地价指数等相关资料全面或局部调整基准地价的过程。
(三)基准地价年期
基准地价年期统一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四)基准地价开发程度
基准地价的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五)基准地价容积率
城区: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2.0、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西龙镇等7个乡镇(街道):商服用地1.2、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
(六)基准地价估价期日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估价期日为2025年1月1日。
五、期限
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5年。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