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出生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户口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申请条件:
新生婴儿户口登记(父母双方或一方户籍地为青神)
办理材料:
《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办理机关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身份证、入户户口簿、亲子关系鉴定书(非婚生育,随男方入户)
办事流程:
资料准备齐全,现场排号办理。
办理地点:
青神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城北路180号)
办理时间:
现场办结
联系电话:
02838816339
收费标准:
无
备注说明:
所提供材料,均需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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