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
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控高温天气对药品质量造成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高温季节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醒如下。
一、合法渠道购进药品
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批发企业)的企业购进药品,查验并留存供货方单位及销售人员资格、药品合法证明文件,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
二、严格冷藏冷冻药品储运管理和收货验收
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企业(或运输企业)应采用经过验证确认的设备设施、技术方法等对冷藏冷冻药品储存过程中温湿度状况,运输过程的温度状况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控制,严禁出现任何形式的“断链”风险。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过程温度记录及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冷链运输要求的药品应当拒收。
三、严格按要求储存药品
严格按照药品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药品包装标示的“常温”指10~30℃,“阴凉处”指不超过20℃,“凉暗处”指避光并不超过20℃,“冷藏”指2~8℃;湿度要求一般为35%~75%。除另有规定外,贮藏项未标明贮存温度的一般指常温。遮光是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用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避光是指避免日光直射。
四、加强储存和陈列药品的养护管理
确保经营场所常温、阴凉区(柜)及冷藏冷冻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温湿度监测设备校验合格,记录真实、完整;对冷藏冷冻药品进行重点养护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防止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异常情况造成温湿度超标影响质量安全;中药饮片定期清斗,查验有无生虫、发霉、变质等问题;加强药品效期管理,防止过期药品售出或使用。
五、严格规范处方药销售
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执业药师应对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确保处方来源合法、真实、有效。
六、严格规范药品网络销售
药品线上线下经营管理应当保持一致,遵守药品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依法诚信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严禁网络销售《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所列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温季节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共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青神县质量强县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