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

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青神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公告

青府通〔2025〕13号

  
日期:2025年10月30日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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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青神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眉)〔2025〕6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10月16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青神县2025年第2批次土地征收的批复》(川府土(眉)〔2025〕6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高台镇、汉阳镇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发布,并在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scqs.gov.cn)。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30日。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青神县2025年第2批次土地征收的批复》(川府土(眉)〔2025〕6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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