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市容秩序规范管理。一是深化宣传引导。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2000余份,开展主题法治宣传4场次。二是规范流动摊贩。制定城北临时摊区管理公约,规范设置三、四轮货车摊位100余个,有效缓解流动摊贩带来的通行不畅、脏乱差问题。三是整治城市乱象。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停放车辆4000余辆,清理占道经营900余处,规范店招店牌14个,清理非法小广告1200余处,清运垃圾2.5吨,劝导教育4000余人次。
二、提升环境卫生保洁质量。一是坚持“日巡查+月考核+局党组考核”机制,推行“机械化清扫+人工精细保洁”作业模式。二是深入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常态化落实172.5万平方米公共区域日常保洁。三是集中清理卫生死角100余处,清除非法小广告3600余张,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三、保障城市照明设施运行。一是全面检修市政路灯及夜景照明工程,检查维修路灯1800余盏。二是更换夜景亮化灯带2800余米,维护控制柜42次,处理地埋电缆故障点50余处,更换故障缆线3500余米。三是及时处理群众投诉50余次,确保全县路灯亮灯率稳定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