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延长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TJ9标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批复

眉市规自资复〔2025〕25号

  
日期:2025年08月18日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分享: 

四川天眉乐高速公路责任有限公司:

你公司(单位)委托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TJ9项目经理部提交的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TJ9标临时用地延期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延期使用青神县瑞峰镇刘家场社区7.3067公顷土地(其中:农用地7.3067公顷〔耕地1.367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8349公顷;林地0.1225公顷;园地5.4204公顷;其他农用地0.3967公顷〕),用于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TJ9标施工便道、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等。使用期限延长至2027年5月7日。

二、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擅自改变临时用地用途、擅自扩大临时用地范围面积等违法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请你单位按规定妥善处理好补偿等相关事宜。

四、你单位要及时联系税务部门确认耕地占用税事项,在使用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做好环保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诱发地质灾害;对涉及占用的耕地,按相关规定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按批复用途进行建设时,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落实防治措施。临时用地使用期满的复垦等事宜,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7日

上一条: 关于青神县城北片区内涝点整治项目工程 临时用地的批复

下一条:关于延长天眉乐高速公路项目TJ8标第1批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批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