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对青神县嗨唱空间文化娱乐厅设立申请予以初审,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现予以公示。
名 称: 青神县嗨唱空间文化娱乐厅
地 址:青神县青竹街道滨湖天街附1巷2层42--52号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祝义容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一、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中小学周围步行距离200米内、幼儿园周围步行距离100米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公示单位:青神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南街50号
受理人姓名:黎俊祥 电话:028-38811750 邮编:620460
2025年05月16日
附:公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