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日期:2025年01月27日  来源:青神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分享: 

四川宽活自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4户企业:

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案件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无法联系你单位。2024年12月16日,我局通过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行政提示公告,截至2025年1月22日,你单位仍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该行为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拟依法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你单位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当事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企业名单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上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下一条: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民用“燃气表”抽检结果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