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宽活自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4户企业:
我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案件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无法联系你单位。2024年12月16日,我局通过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行政提示公告,截至2025年1月22日,你单位仍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该行为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拟依法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你单位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当事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企业名单
青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