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成德眉资四市医保局联合制定了《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2024年)》《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诊所)(2024年)》《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结合我市实际,眉山市医保局对成德眉资三个主协议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制定了《眉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2024)版》《眉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服务补充协议(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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