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神县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实施方案>》(青人社发〔2024〕13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脱贫劳动力创业人员游星补贴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脱贫劳动力创业人员补贴名单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