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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日期:2025年03月03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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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数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于2024年7月30日开工,2025年1月15日完工。该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通过现金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4.14万元,现该公司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发现拖欠工资行为,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如未发现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我局将按规定程序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举报电话:028-38861993(县人社局)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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