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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印发《青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5年07月23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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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3年,我县依据《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实施《青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将县、乡(镇)两级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今年,省政府调整公布《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做好落实和衔接,县行政审批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梳理形成了《青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

三、主要内容

《清单》包括242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县级实施237项,乡(镇)级实施2项;县级、乡(镇)级按层级和权限共同实施3项。

四、调整的主要情况

(一)关于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最新修订完善的工作要求,新增了6项行政许可事项。具体为:一是依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新增“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并实施;二是依据《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新增“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主管并实施;三是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新增“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由县市场监管局主管并实施;四是依据《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新增“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建设项目影响评估报告审核”,由县林业园林局主管并实施;五是依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5年第5号),新增“古树名木移植审批”,由县林业园林局主管并实施;六是依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新增“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由县文广旅局主管并实施。

(二)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1.依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情况,取消“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3项行政许可事项。2.根据《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眉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取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审批”1项行政许可事项。

此外,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实施依据等内容作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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