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司法局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情况

  
日期:2015年10月30日  作者:冯燕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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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决的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二)负责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指导。

(三)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六)负责全县“148”法律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司法局收入决算总额为3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决算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万元,医疗卫生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

司法局决算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司法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科目支出主要用途)

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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