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县气象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气象局职能简介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及气象工作组织实施,气象活动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组织拟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受袭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管理施放气球活动,气候资源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组织建设、维护管理,气象探测资料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气象资料。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气象信息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有关气象法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罚。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青神县气象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在全方面工作领域的引领能力,寻求党建与业务融合新的突破口,以党引领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基层工作中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气象监测预警工作,利用好雷达产品,通过学习培训、总结提炼,不断提高灾害性天气特别是强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充实“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三是持续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紧扣“高质量”这一关键词,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做好地方资金衔接和地方编制争取,以更充沛的人力物力促进青神气象高质量发展。
四是深度挖掘青年人才队伍的成长潜力,引导青年人才正确发展和加速进步,指导规划,多给机会,科学压担,让新一代气象人更迅速、更有力的承担起气象事业的未来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气象局现有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现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参公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9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7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气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5年青神县气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0.00万元,全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00.00万元,均为城乡社区支出。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气象局 2025年收入预算为100.00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0.0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气象局2025年支出预算100.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气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00.00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3.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气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100.00万元;相应安排的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气象局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综合气象观测和气象资料传输质量达到中国局考核要求;能够为重大气象灾害和重要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持续稳定提供各类农业气象服务材料;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发布气象服务信息指导生产、生活;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配合地方部门做好当年气象防灾减灾服务,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公众生命、财产损失。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气象专项经费绩效目标:不断提高气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在防汛抗旱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为防汛抗旱工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气象依据,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抗旱降雨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汛抗旱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气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