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5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帅芳)

  
日期:2025年11月05日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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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芳因保管不善,将川(2023)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33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建设路北段59号(鑫府·滨湖湾)4幢2单元9层2号 ,建筑面积 90.97平方米 土地面积10.52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帅芳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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