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3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雷、彭静)

  
日期:2025年10月23日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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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3)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500号

刘雷、彭静

住宅

511425001003GB00001F00010065

青神县建设路北段59号(鑫府·滨湖湾)1幢2单元8层4号

根据民事判决书(2025)川1425民初366号判决:该房屋办理过户变更登记至申请执行人陈兴海和第三人李志英名下。因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川(2023)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500号证书作废。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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