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翟富生)

  
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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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富生因保管不善,将青国用(2010)第00677号、监证字第002006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黉门外街39号 ,建筑面积284.03平方米 土地面积110.77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翟富生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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