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均/杨红霞因保管不善,将青国用(2008)第137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青衣大道187号(康苑新城)6幢1单元3层1号 ,建筑面积 157.24平方米 土地面积 24.62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尚均/杨红霞
2025年8月25日
下一条:2025年8月20 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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