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186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青衣大道518号4幢1单元6层3号 ,建筑面积 84.69平方米 土地面积 19.34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平
2025年8月20日
上一条:2025年8月25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尚均、杨红霞)
下一条:2025年8月18 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税文利)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