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 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5年02月18日  来源: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分享: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19)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278号

兰志军

商业

511425001027GB00076F00010001

青神县成艺路2号

(2024)云0111执恢812号文书裁定过户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2月18日

上一条:2025年2月26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下一条:2025年2月18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