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2025年02月18日  来源: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
分享: 

雷强 因保管不善,将 川(2018)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235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东街138号1幢6层2号 ,建筑面积104.64平方米 土地面积20.68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雷强 

2025年2月18日

上一条:2025年2月18 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下一条:2025年2月14日不动产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