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刚、余惠君 因保管不善,将 川(2022)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18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坐落 青神县竹艺大道333号地下室-1层83号车位 ,建筑面积28.17平方米 土地面积29.5平方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建刚、余惠君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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