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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波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退保申请须知

  
日期:2020年09月21日  来源:罗波乡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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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罗波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退保申请

二、设定依据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府办发〔2014〕45号)

三、申请对象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死亡的,其它情况。

四、应提交材料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应携带本人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原件、农商行卡及复印件、《青神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退保申请登记表》;参保人员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养老保险参保本及复印件、农商行卡及复印件、《青神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退保申请登记表》。参保人员死亡的,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农商行卡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火化证及复印件、《青神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退保申请登记表》。

五、办理流程

本人(受益人)申请(填写《青神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退保申请登记表》)→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初审→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复核、退还保险费。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罗波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窗口(罗波乡罗宝街27号)

八、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8-38980009

投诉电话:028-38980839

九、其它须知

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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