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罗波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三、申请对象
本乡辖区内已办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的残疾人(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应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第二代残疾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包括家庭成员)原件及复印件。
(二)《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三)申请人信用社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
以残疾人个人为单位,由残疾人或监护人(代办人)向户籍所在村提出申请---填写《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需残疾人或监护人(代办人)签字按手印确认。村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详细核查确认各项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进行初审、公示。
(二)初审。
乡残联对申请人入户调查并核实真实性后,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残联审批。
(三)审批。
县残联收到上报材料后,全面审核乡残联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及签字盖章,并建立档案资料,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七、办理地点
罗波乡人民政府残联办(罗波乡罗宝街27号)
八、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8-38980009
投诉电话:028-38980839
九、其它须知
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