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兴、陈志前、李永成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对各类政府投资类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预算和保障力度的建议》(第46号提案)已收悉。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结合乡镇项目实施情况和当前财政收支形势,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情况
(一)预算资金的设立。为加大政府投资项目争取力度,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县财政每年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切块资金,从2020年的1000万元,逐渐增长至2025年的4000万元(分年度预算设立情况:2020年1000万元,2021年2000万元,2022年2200万元,2023年2500万元,2024年3000万元,2025年4000万元)。
(二)预算资金的适用范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用于中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政府债券项目、国债项目和各行业部门项目;争创各类政策和荣誉;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等。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案两书等编制费用;设计、造价、监理和审计等相关前期待摊费用。
(三)预算资金的安排方式。“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实行一事一议。根据《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性资金审批管理的通知》(青委办〔2020〕74号)文件要求,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按程序向县委县政府请示项目实施及资金安排,审批同意后由县财政局按程序安排资金。
二、建议意见
(一)压实行业部门责任。严格执行先预算后编报,须经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并及时按程序追加资金。项目编报部门应强化责任,厉行节约,合理确定前期费用控制价,市场化择优选取编制单位,严控前期编制质量。
(二)强化资金保障和监督。县财政局切实加大对乡镇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及前期待摊费用的资金保障力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优先在上级专款中安排解决;上级政策不允许的,按程序在“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安排使用,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同时,加大业务指导和核查力度,杜绝出现服务费用变相转嫁给工程施工单位的情况,防范乡镇新增隐性债务。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我县营商服务环境和诚信政府形象。
青神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