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
费丽芬同志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副科长职务。
中共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1月9日
上一条:关于陈建军等3名同志岗位调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陈波等4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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