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
陈波同志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职务;
张祥同志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职务;
罗娟同志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主任职务;
肖莎同志青神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职务。
中共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1月4日
上一条:关于费丽芬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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