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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有所育,教有所得——眉山首堂“幼儿权益保护”讲座在青神开讲

  
日期:2018年04月08日  作者:赵勤  来源:县检察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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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检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爱源工作室立意创新,在全市开展首堂以“幼儿权益保护”为主题教职工培训讲座。

4月4日下午,青神县实验小学4楼报告厅座无虚席。台上,爱源工作室检察官赵勤妙语连珠话法治。台下,坐着全县150余名幼儿教师、团县委、民政部门代表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过一周的精心准备,赵勤结合办案实际制作了PPT,事先排演了二、三次,最终,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分享课--《那些老师们容易忽视的法律常识》最终呈现在教师及代表面前。

当天下午2时30分,法治课准时开讲。检察官赵勤以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视频引出了当前热点话题-虐童。然后,由尼采的:“聪明的人,只要能认识自己,便什么也不会失去”引导老师们思考幼师在法律中的定位和职责是什么。之后,赵勤通过深入浅出的剖析《幼儿园管理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幼儿园工作规程》三部法规介绍了幼师不仅承担着教书育人还承担着监督与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职责。之后,赵勤通过如何树立责任意识,做到心中有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儿童优先保护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尊重儿童基本权利原则。最后,通过90后温岭女教师虐童照片要求幼儿园教职工要先懂法再守法、教法。通过不同案例,以案说法,从法律的角度讲述了“幼儿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讲座中,赵勤现场与教师互动提问,气氛活跃,整场讲座座无虚席。

课后,园长、代表们反响热烈,将赵勤团团围住,邀请她到自己所在的学校授课。一位代表说:“这堂课讲的很专业,讲到很多儿童保护的理论知识,刷新了我原有的观念,赵勤检察官总结的那些容易被我们所忽视的法律常识,确实是在日常教学中容易忽视的,非常感谢她!”。

最后,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陈刚表示:此次开展老师课堂是我院爱源工作室落实“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最高检未检办提出的关于将幼儿园老师列为法治巡讲重点对象的贯彻落实。通过给学校领导、老师讲课,既节省了法治宣传的成本,又扩大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促进法治宣传“无真空”。此次活动获得了县教育局的大力支持,是双方在法治宣传上通力合作的良好结果,有利于该活动持续、长期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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