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税务登记 >> 办事指南 >> 正文

税务登记办税指南(国税)

  
日期:2017年11月21日  来源:县国税局  点击:[]
分享: 

一、业务描述

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的企业,如已取得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相关事项执行。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Ø

县级业务。Ø

二、报送资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件。

三、基本流程

四、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录入变更登记内容,涉及税种登记信息变化的,变更税种登记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3)当场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五、升级规范

(1)提供互联网络变更税务登记预申请服务。

(2)纳税人提出变更税务登记,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一方受理后,由受理方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无需再向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提供免填单服务。

(4)提供同城通办服务

上一条:办理《变更登记》须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