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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日期:2025年09月22日  作者:县统计局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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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一号)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青神县统计局

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09月22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23〕2号)要求,我县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共同努力,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2月,县人民政府及时发文部署,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均组建了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200余名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行政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全县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青神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遵循“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严格依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四川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开展普查工作。本次普查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创新技术手段,使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和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广泛宣传动员,坚持百花齐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元化开展普查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普查,为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确保数据质量

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制定《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制定数据审核验收方案、专业审核实施细则、数据质量检查实施方案,建立数据审核监测反馈制度,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省、市经普办对全县5个普查小区进行数据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221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53.9%,从业人员44148人,增长31.4%;个体经营户17059个,从业人员35171人。

眉山市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青神县统计局

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09月2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221个,比2018年末增加778个,增长53.9%;产业活动单位2450个,增加834个,增长51.6%;个体经营户17059个,增加7053个,增长70.5%(详见表2-1)。

表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221

100

企业法人

1667

75.1

机关、事业法人

299

13.5

社会团体

76

3.4

其他法人

179

8.0

二、产业活动单位

2450

100

第二产业

477

19.5

第三产业

1973

80.5

三、个体经营户

17059

100

第二产业

2360

13.8

第三产业

14699

86.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零售业630个,占28.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71个,占16.7%;制造业305个,占13.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零售业7502个,占44.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816个,占10.6%;建筑业1617个,占9.5%(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221

100

17059

100

农、林、牧、渔业*

33

1.5

806

4.7

采矿业

5

0.2

2

0.01

制造业

305

13.7

756

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

0.3

15

0.1

建筑业

154

6.9

1617

9.5

批发和零售业

630

28.4

7502

44.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

1.8

1094

6.4

住宿和餐饮业

49

2.2

1470

8.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9

1.3

68

0.4

金融业

2

0.1

房地产业

70

3.2

709

4.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3

9.6

600

3.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80

3.6

48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

1.0

78

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5

2.0

1816

10.6

教育

76

3.4

34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

1.5

173

1.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6

2.5

271

1.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1

16.7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4148人,比2018年末增加10552人,增长31.4%,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5911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3156人,增加2457人,增长11.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0992人,增加8095人,增长62.8%。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5171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7043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3280人,占30.1%;建筑业9429人,占21.4%;公共管理4360人,占9.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807人,占39.3%;建筑业4085人,占11.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686人,占10.5%(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44148

15911

35171

17043

农、林、牧、渔业*

298

112

1957

1041

采矿业

151

52

6

制造业

13280

4911

2107

85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10

107

48

17

建筑业

9429

1264

4085

881

批发和零售业

3942

1784

13807

754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0

159

1752

394

住宿和餐饮业

661

446

3670

240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2

48

140

62

金融业

184

86

房地产业

1190

529

1117

62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712

1079

1446

56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33

321

140

4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6

91

274

15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31

332

3686

1883

教育

2242

1416

65

29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73

1062

306

17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74

246

565

37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360

1866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49.6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433.9亿元,增长201.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7.1亿元,增加124.4亿元,增长121.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2.5亿元,增加309.5亿元,增长273.9%。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73.2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86.1亿元,增长213.7%。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41.4亿元,增加92.7亿元,增长190.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1.8亿元,增加93.4亿元,增长243.3%。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39.6亿元,比2018年增加61.5亿元,增长33.3%。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139.6亿元,增加10.5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营业收入100亿元,增加44.2亿元,增长79.2%(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49.6

273.2

239.6

农、林、牧、渔业*

1.9

4.0

1.6

采矿业

53.7

32.9

3.6

制造业

116.1

66.2

96.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5.1

18.5

3.8

建筑业

32.2

23.8

36.1

批发和零售业

56.0

28.2

62.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

4.1

2.5

住宿和餐饮业

1.5

1.2

1.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1

0.03

0.3

金融业

109.6

1.9

房地产业

31.2

26.3

12.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9.8

29.9

10.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8.7

13.1

2.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2

4.3

0.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7

0.2

1.0

教育

7.1

0.2

0.5

卫生和社会工作

4.1

1.8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1

11.7

1.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8.8

6.8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建筑业法人单位个数统计口径为企业所在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含铁路部门数据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眉山市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青神县统计局

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09月2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17个,比2018年末增长11.6%;从业人员13741人,比2018年末增长11.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00个,占94.6%;港澳台投资企业3个,占0.9%;外商投资企业1个,占0.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1966人,占87.1%;港澳台投资企业78人,占0.6%;外商投资企业1530人,占11.1%(详见表3-1)。

表3-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7

13741

内资企业

300

11966

港澳台投资企业

3

78

外商投资企业

1

1530

其他统计类别

13

16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5个,制造业305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个,分别占1.6%、96.2%和2.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9.6%、12.9%和9.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151人,制造业13280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10人,分别占1.6%、96.2%和2.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5.0%、11.1%和9.5%(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4.9%;负债合计11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7.6%。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5亿元,比2018年下降5.5%(详见表3-3)。

表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7

1374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5

15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21

375

食品制造业

5

18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2

133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6

648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9

429

家具制造业

13

241

造纸和纸制品业

5

27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6

223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

1188

医药制造业

7

409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3

36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

65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106

金属制品业

41

1307

通用设备制造业

62

344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9

954

汽车制造业

2

2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

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

10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

227

仪器仪表制造业

4

52

其他制造业

3

6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

1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

7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

8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

156

表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4.9

117.6

103.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53.7

32.9

3.6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1.6

0.8

4.1

食品制造业

0.5

0.1

0.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6

0.1

1.1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2.9

2.7

3.1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9

0.2

3.1

家具制造业

0.6

0.2

1.7

造纸和纸制品业

1.0

0.5

1.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1

0.03

0.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

0.1

1.6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6

2.5

15.7

医药制造业

4.4

1.8

4.3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3

0.9

2.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0

1.3

5.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

0.6

1.5

金属制品业

5.8

2.9

7.1

通用设备制造业

29.6

9.3

19.9

专用设备制造业

7.7

3.0

4.9

汽车制造业

0.1

0.04

0.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3

0.1

0.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0

0.7

0.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

0.3

1.1

仪器仪表制造业

0.3

0.2

0.4

其他制造业

0.2

0.1

0.4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1

0.0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5.0

11.6

0.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4

0.9

2.5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8.7

6.0

0.8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表3-4 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万吨

0.3

万米

707.0

化学纤维

万吨

8.0

(四)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表3-5 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发电量

亿千瓦时

0.85

其中:火力发电量

亿千瓦时

0.85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53个,比2018年末增长350.0%;从业人员9402人,比2018年末增长12.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53个,占10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9402人,占100%(详见表3-6)。

表3-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3

9402

内资企业

153

9402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4.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1.6%,建筑安装业占7.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6.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3.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7.9%,建筑安装业占1.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7.3%(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53

9402

房屋建筑业

53

6914

土木工程建筑业

33

1679

建筑安装业

12

12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55

68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42.4%;负债合计23.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80.0%。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1亿元,比2018年增长85.7%(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2.2

23.8

36.1

房屋建筑业

15.4

10.1

23.6

土木工程建筑业

15.3

13.3

9.3

建筑安装业

0.3

0.04

0.5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2

0.4

2.8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个数统计口径为:企业注册地。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眉山市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青神县统计局

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09月2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630个,从业人员39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3.8%和54.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4.8%,零售业占55.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4.6%,零售业占35.4%(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0

3942

批发业

282

2545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37

24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7

960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9

28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

4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7

327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5

44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6

118

贸易经纪与代理

7

17

其他批发业

19

107

零售业

348

1397

综合零售

17

6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0

216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5

10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8

1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9

33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2

8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9

7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2

29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6

21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外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0

3942

内资企业

628

3922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2

20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2.0%;负债合计28.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22.0%。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8亿元,比2018年增长59.5%(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559646.7

282274.7

628372.1

批发业

530153.4

272694.5

564676.3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8164.2

1535.1

21169.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6885.9

9114.9

70361.2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23089.3

149354.9

272345.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88.1

51.7

3587.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5202.0

17729.8

63594.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4205.3

12661.0

60097.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6455.1

11198.0

43902.3

贸易经纪与代理

192468.0

69684.5

21144.8

其他批发业

3413.5

1364.6

8473.6

零售业

29493.4

9580.2

63695.8

综合零售

1121.4

60.5

2794.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741.6

211.3

10772.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596.3

195.2

4099.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68.8

55.9

746.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4500.5

1672.1

10471.2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194.1

742.9

5554.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055.2

379.0

3157.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9018.5

3452.3

14362.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5896.8

2811.0

11736.1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0个,从业人员47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3.9%和95.0%(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0

472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30

346

水上运输业

1

0

航空运输业

1

9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

3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

30

邮政业

3

56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0

472

内资企业

40

472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5.3%;负债合计4.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93.1%。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亿元,比2018年增长88.0%(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57198.6

40506.8

24831.6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45891.0

35704.0

16424.7

水上运输业

196.0

20.9

213.0

航空运输业

10.8

145.6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3176.6

281.0

3358.3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7461.7

4349.4

2798.0

邮政业

462.5

151.5

1892.0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49个,从业人员66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44.4%和123.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0.4%,餐饮业占79.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17.2%,餐饮业占82.8%(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9

661

住宿业

10

114

旅游饭店

1

-

一般旅馆

7

102

民宿服务

2

12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餐饮业

39

547

正餐服务

32

529

快餐服务

饮料及冷饮服务

2

4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其他餐饮业

5

1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9

661

内资企业

49

661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6.0%;负债合计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0%。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比2018年增长268.8%(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4553.2

12410

11754.7

住宿业

2422.8

1001.8

1879.7

旅游饭店

一般旅馆

2013.2

723.8

1548.3

民宿服务

409.6

278

331.4

露营地服务

其他住宿业

餐饮业

12130.4

11408.3

9875

正餐服务

11952.4

11403.7

9483.6

快餐服务

饮料及冷饮服务

39.3

58.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其他餐饮业

138.7

4.6

333.3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个,从业人员14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1.1%和65.1%(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9

14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

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

6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

6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9

142

内资企业

29

142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负债合计0.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50.0%。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3亿元,比2018年增长32.0%(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014.1

267.8

2638.1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85.5

26.0

67.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64.2

94.8

1288.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64.4

147.0

1282.8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从业人员184人(详见表4-13)。

表4-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

184

货币金融服务

2

184

资本市场服务

保险业

其他金融业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6亿元;

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亿元(详见表4-14)。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1096261.8

18520.1

货币金融服务

1096261.8

18520.1

资本市场服务

保险业

其他金融业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0个,比2018年末增长70.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8个,物业管理企业2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5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0.0%、120.0%和19.0%。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90人,比2018年末增长8.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72人,比2018年末下降11.1%;物业管理企业27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2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1.3%和98.5%(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0

1190

房地产开发经营

18

772

物业管理

22

271

房地产中介服务

25

129

房地产租赁经营

4

18

其他房地产业

1

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6)。

表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70

1190

内资企业

70

1190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县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2.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1.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0.2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1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9.9%、103.3%和350.0%。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6.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9.2%。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比2018年增长15.0%(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317909.8

263812.2

136918.7

房地产开发经营

311935.4

263405.0

125756.1

物业管理

1836.5

266.0

5030.1

房地产中介服务

1107.8

110.0

4972.2

房地产租赁经营

3002.9

30.3

1142.3

其他房地产业

27.2

0.9

18.0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3个,从业人员369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2.2%和695.9%。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7.9%,商务服务业占92.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1%,商务服务业占97.9%(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3

3693

租赁业

16

78

商务服务业

187

36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9)。

表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03

3693

内资企业

203

3693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3.7%。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9.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7.8%和63.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9.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1.7%。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2亿元,比2018年增长629.8%(详见表4-20)。

表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897103.7

298524.2

102230.1

租赁业

1737.8

94.8

2947.0

商务服务业

895365.9

298429.4

99283.1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眉山市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青神县统计局

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09月2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80个,从业人员933人,分别和2018年末持平和增长137.4%。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7个,从业人员84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3.4%和156.9%(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7

840

研究和试验发展

3

198

专业技术服务业

34

30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0

333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7

840

内资企业

67

840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176.5%;负债合计13.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128.0%。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亿元,比2018年增长324.0%(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287417.8

130915.2

26054.4

研究和试验发展

4372.0

951.5

5540.2

专业技术服务业

5527.8

1010.8

11800.4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77518.0

128952.9

8713.8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23个,从业人员21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8.6%和106.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个,比2018年末下降66.7%;从业人员20人,比2018年末下降4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2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18.2%;负债合计4.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6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6亿元,比2018年增长500.0%。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62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58.8%和435.0%(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4

626

居民服务业

24

18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4

188

其他服务业

6

253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4

626

内资企业

44

626

港澳台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64.1%;负债合计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32.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比2018年增长590.0%(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元)

负债合计

元)

营业收入

元)

合 计

6711.5

1954.5

10423.7

居民服务业

3375.7

369.3

3544.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166.8

1053.2

4052.9

其他服务业

1169.0

532.0

2826.3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76个,从业人员2242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6.2%和增长12.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2002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0.2%和增长1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0%;负债合计0.0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700.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5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3个,从业人员14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2.2%和21.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4个,比2018年末下降7.7%;从业人员1210人,增长0.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6.7%;负债合计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3.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0.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3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56个,从业人员47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3.3%和93.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8个,从业人员42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4.8%和129.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400.0%;负债合计11.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8900.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比2018年增长385.3%。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0%。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371个,比2018年末增长2.7%;从业人员4360人,增长18.5%。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4.5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眉山市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青神县统计局

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09月2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3%;高端装备制造业4个,占33.4%;新材料产业1个,占8.3%;生物产业3个,占25.0%;绿色环保产业3个,占25.0%;

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8个,从业人员737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8个,占8.2%;数字产品服务业13个,占13.3%;数字技术应用业27个,占27.6%;数字要素驱动业50个,占51.0%。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63人,占35.7%;数字产品服务业60人,占8.1%;数字技术应用业134人,占13.2%;数字要素驱动业280人,占38.0%。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38亿元,占31.9%;数字产品服务业0.8亿元,占19.9%;数字技术应用业0.3亿元,占5.8%;数字要素驱动业1.8亿元,占42.5%。

三、高技术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3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4%。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5.3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7.3%。

四、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全县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14个。

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649人/年。

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4亿元,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与主营收入之比为1.7%。

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84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1件。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166个,从业人员131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1.2%和19.7%;资产总计2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0.8%。

2023年末,全县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29个,从业人员124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5.2%和28.2%;资产总计20.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2.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比2018年下降26.2%。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7个,从业人员7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8%和下降44.2%;资产总计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2.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08亿元,比2018年下降18.9%。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4]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眉山市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青神县统计局

青神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09月22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分区域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分区域情况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2221个,占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数的5.6%。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街道)是:青竹街道1699个,占76.5%;西龙镇120个,占5.4%;白果乡111个,占5.0%。(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单位数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221

100

2450

100

青竹街道

1699

76.5

1890

77.1

汉阳镇

50

2.3

53

2.2

瑞峰镇

77

3.5

81

3.3

西龙镇

120

5.4

128

5.2

高台镇

88

4.0

99

4.0

白果乡

111

5.0

115

4.7

罗波乡

76

3.4

84

3.4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4148人,占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的6.2%。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青竹街道39254人,占88.9%;高台镇1148人,占2.6%;西龙镇1143人,占2.6%。(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人)

合 计

44148

15911

青竹街道

39254

14021

西龙镇

456

208

汉阳镇

540

177

瑞峰镇

1143

409

高台镇

1148

537

白果乡

776

285

罗波乡

831

274

注释: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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