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青神县稳住经济大盘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府办规〔2023〕1号)文件精神,为推动青神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就2024年度青神县促进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类别
扶持项目投资、升规入统、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业发展及其他类别。
二、扶持方式
采取专项补助方式扶持。
三、申报时间
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
四、申报方式
由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及分管领域内服务业市场主体申报。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扶持对象当年同类扶持事项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服务业市场主体申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申报项目的服务业市场主体,三年内不得参与各级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
(三)请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根据《青神县2024年度促进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扶持政策申报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收集整理符合扶持政策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申报资料,将服务业市场主体申报资料严格审核后在《青神县2024年度服务业扶持资金申报表》上签字盖章。请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县商务局3-1(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办公室)。
附件:1.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青神县稳住经济大盘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府办规〔2023〕1号)
2.青神县2024年度促进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扶持政策申报细则
青神县商务局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吴银萍,联系方式:1778074548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