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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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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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开事项 |
政策 |
县水利局制发的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2.《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
文件起草股室牵头,水政水资源股室配合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各起草股室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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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配套的政策解读 |
水政水资源牵头,承办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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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公众知晓的其他文件(通知、决定、公示、公告等) |
办公室牵头,文件起草股室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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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第七条 |
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局办公室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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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
水利发展规划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
规划建设管理股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规划建设管理股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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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
预算决算 |
县水利局预算及编制说明、决算及编制说明 |
法律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3.《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4.《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第七条 |
局办公室财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局办公室财务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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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
县水利局相关财政资金安排公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 3.《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第七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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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
县水利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及结果公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八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4.《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5.《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第七条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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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
行政许可 |
取水许可;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河道采砂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影响灌溉用水、供水水源的建设项目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水库大坝坝顶兼做公路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2.眉山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3.眉山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4.眉山市本级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5.眉山市本级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6.眉山市本级行政奖励事项清单。 7.眉山市本级行政确认事项清单。 8.眉山市本级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
水政水资源股室牵头,其他相关股室配合 |
政府网站 |
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应当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相关涉及股室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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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 |
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
水政水资源股室牵头牵头,水利水保股室配合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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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对非法采砂船舶予以扣押的强制措施;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强行拆除或封闭的强制措施;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水文测站或者未经同意擅自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强行拆除的强制措施;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予以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矸石、尾矿、废渣等代为清理的强制措施;对拒不缴纳或者逾期不缴纳水土保持费加收滞纳金的强制措施;对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而代为治理的强制措施;对拒不清除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障碍物代为清除的强制措施;对擅自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水电站限期拆除的强制措施;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强制措施。 |
各相关股室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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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督促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监督检查其他有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做好本行业和本单位防汛工作的情况;水利工程检查;水资源检查;河道采砂检查;农村饮水安全检查;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水政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和项目稽察。 |
各相关股室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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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 |
对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奖励;对水土保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对在水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对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对河道采砂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奖励;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成绩显著的奖励;对保护饮用水水源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 |
各相关股室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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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 |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审定 |
各相关股室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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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验收(含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水闸安全鉴定审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备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受理及处理;水利建设市场(含信用)的监督管理;一般设计变更核备或审批 |
各相关股室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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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 |
水利项目 |
中型水利工程可研报告审查结果,初步设计报告、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结果,重大设计变更批准结果,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的质量结论意见等信息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
规划建设管理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相关涉及股室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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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录用 |
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3.《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4.《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第七条 |
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局办公室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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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局办公室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
政府网站 |
每年:信息公开年报1月31日公开 |
相关涉及股室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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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信息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 2.《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第七条 |
局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局办公室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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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开事项 |
双随机一公开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
各相关股室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相关涉及股室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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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处理、收费等);在线受理申请表 |
其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
各相关股室牵头,局办公室配合 |
政府网站 |
对申请人愿意且内容可公开的咨询建言类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在完成答复后20个工作日内;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每月5日前更新(遇节假日顺延) |
相关涉及股室 |
028-3881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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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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