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本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正文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余竹青等3名同志转正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7〕46号

  
日期:2017年09月08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分享: 

白果乡人民政府、青城镇人民政府、南城镇人民政府:

白果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王江柳、青城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蒲楠、南城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余竹青,3名同志系2016年青神县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于2017年8月试用期满。根据本人现实表现和单位考核鉴定意见,同意余竹青、蒲楠、王江柳3名同志按期转正,定级为管理岗九级职员,转正日期从2017年8月16日起计算,请做好聘用等相关后续工作。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

上一条:关于聘用郑杰楠等2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招募黄丹梅等同志为“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