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各卫生计生单位,民营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建立统一、协调、高效、有序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依据《四川省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成立青神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听取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汇报;
(二)研究制定规范医疗机构管理的有效措施;
(三)研究决定实施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年度计划和方案;
(四)研究监管成果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五)研究处理日常监管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任:胡红利 县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陈燕霞 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
张 健 县卫计局规划财务与信息股股长
李 波 县卫计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黄 琦 县卫计局综合监督股股长
王朝阳 县卫计局疾控股股长
赵志英 县卫计局基层卫生股股长
郭苏川 县卫计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罗尚书 县卫计局中医股副股长、医政股副股长
王晓华 县卫计局人事股股长
窦 芯 县卫计局机关党委办主任主任
张学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卫祥 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爱中 县人民医院院长
王学刚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白保安 县中医医院院长
龚 艳 县医院感染质量控制中心业务主任
李建华 县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业务主任
赵 英 县护理质量控制中心行政主任
徐玉洪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万永健 县人民医院院长助理
佘成斌 康达骨科医院院长
三、工作机构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政医管股,具体负责按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年度实施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日常监管工作,分析评估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情况,承办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罗尚书同志兼任。
附件:1.2017年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计划
2.2017年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要点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14日
附件1
2017年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依据《四川省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7年日常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日常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日常监管工作责任,完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机制,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切实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二、监管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监管内容
(一)依法执业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法资质、诊疗项目登记、技术范围执业等情况。
(二)医疗管理
落实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执行诊疗规范、合理用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院感管理、病案管理等情况。
(三)医疗服务
开展临床路径、预约诊疗、优质护理,落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强化医疗安全风险防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情况。
(四)精准扶贫
落实脱贫攻坚相关要求,严格控制贫困患者自费药械使用等情况。
(五)指令性任务
推行分级诊疗,规范双向转诊;开展医师多机构执业、城乡对口支援、医联体建设;全面落实重大部署等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行风建设,实行“九不准”规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情况。
四、监管方式
(一)各职能股室应依托“四川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综合监管平台”,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行动态监管。
(二)通过“双随机”方式,随机选取医疗机构和监管人员,对辖区内不少于30%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纳入重点监管名单的医疗机构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
五、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印发《2017年医疗机构监管工作计划和监管要点》,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各级重视、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落实。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对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和现场检查。
第三阶段督促整改。各职能股室应对动态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第四阶段全面总结。各职能股室上报年度日常监管总结,由县日常监管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职能股室要充分认清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职能股室在加强区域内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时,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监管。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负责对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与科技教育股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社会宣传,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多层次、广覆盖地报道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件的查办结果,动员全社会参与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