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社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行政审批项目

  
日期:2015年06月15日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点击:[]
分享: 

1、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备注说明

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级别:初级

是否网上受理

不能

审批数量

–1

事项属性

行政许可项目

审批性质

审批时限

承诺件

网上办理程序

法定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

材料预审

5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

自然人

审批方式

审批

是否收费

实施主体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点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股

2、审批条件

项目

内容

备注说明

审批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应具备: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第十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3、应交条件

项目

内容

备注说明

名称

1、建立职业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2、申办单位及个人的证明材料:单位申办的,出具法人资格材料;个人申办的,出具举办者本人身份证及与身份证相符合的四川省境内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居委会、乡以上政府和派出所的证明材料;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4、培训专业设置、培训计划和使用的教材;5、培训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6、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拟培训职业的设施、设备、资金验资报告和办学风险担保证明,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7、举办者及拟任机构负责人、拟聘教师和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8、《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类型

自然人、法人两者共用

纸质

1份

电子

材料格式

Word文档

材料是否必交

网上报送要求

表格上传

4、许可依据

项目

内容

备注说明

文件标题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实行)

发布日期

二00四年四月七日公布

种类

部门规章

涉及条款

全部

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1、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备注说明

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是否网上受理

不能

审批数量

–1

事项属性

行政许可项目

审批行政

审批时限

承诺件

网上办理程序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间

15个工作日(现场审查时间除外)

材料预审

5个工作日

审批对象

自然人

审批方式

审批

是否收费

实施主体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点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股

2、审批条件

项目

内容

备注说明

审批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四川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等规定,应交材料齐备

3、应交条件

项目

内容

备注说明

名称

1、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书面申请;2、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3、服务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及办公设备清单;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注册资金不低于5万元;5、负责人委派书、身份证、工作经历和有关资格证明;6、主要工作人员简历和有关资格证明;7、制定的相关章程和管理制定8、《职业介绍机构申报审批表》。

类型

自然人、法人两者共用

纸质

1份

电子

材料格式

Word文档

材料是否必交

网上报送要求

表格上传

4、许可依据

项目

内容

备注说明

文件标题

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

二00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公布

种类

地方法规

涉及条款

第四章 职业介绍

上一条:关于何艳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毛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