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经办机构:
按照人社部、省、市关于启动全民参保登记的要求,更好地贯彻落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发〔2017〕4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深入乡镇指导各乡镇劳保所具体负责实施,村(社区)干部积极配合,对全县未参保人员进行入户调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徐炳全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组成七个工作小组。负责指导、联络乡镇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保局,处理日常工作。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副组长  | 
   联络员  | 
   联系乡镇  | 
  
  
   曾晓红  | 
   唐秀娟  | 
   南城镇  | 
  
  
   李志容  | 
   吕海军  | 
   汉阳镇罗波乡  | 
  
  
   李学利  | 
   李娜  | 
   青城镇  | 
  
  
   魏艳琼  | 
   梁煜梓  | 
   高台乡河坝子镇  | 
  
  
   涂建平  | 
   蒋鹏达  | 
   黑龙镇  | 
  
  
   孙宇  | 
   刘瑶  | 
   白果乡瑞峰镇  | 
  
  
   宋建宏  | 
   钟苏  | 
   西龙镇  |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仅是社会保障制度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的必然选择。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克服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的困难,精心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三、登记范围和登记方法
(一)登记范围
我县户籍人口未参保人员。
(二)登记方法
1.数据的比对。各工作小组在接到核查任务,根据未参保的户籍地、按所属乡镇进行分类,确定入户调查的对象。
2.入户调查。乡(镇)及村(社区)经办人员,对未参保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在准确采集、核实相关信息数据并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后,由乡镇劳保所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四、阶段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7月10日前)。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全面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业务培训阶段(2017年7月10日-7月20日)。
组织乡(镇)经办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和入户调查培训。
(三)入户调查阶段(2017年7月20日-8月15日)。
全民启动入户调查,做好政策宣传,逐一核实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工作。
(四)统计分析阶段(2017年8月15日-8月20日)。
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查漏补缺,完善、修正调查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对纳入社会保险基础数据管理的相关信息数据库管理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汇总。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