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奥鑫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金茂路18号104-3层2号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1000万元,新建自动化金属表面处理(铜钝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500万件铜件,该项目不涉及电镀、阳极氧化和化学镀工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措施。项目含铬废水(化学拋光工艺后的水洗和纯水洗产生的废水),通过专用管道排至表面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采用“两级还原+混凝/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化学沉淀+缺氧+好氧+MBR+软化树脂+UF+RO+MVR蒸发系统”(RO过滤水回用,浓水蒸发结晶,不外排)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一般生产废水(分类包含高浓有机废水、前处理废水、高浓酸性废水、低浓漂洗废水、综合废水、地面废水等),经分类分质收集至PE缓冲罐后排入园区管网,经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分类分质处理后废水部分回用园区内企业,部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要求后排入岷江;纯水制备所产生的浓水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再经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处理后排入岷江。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设施。活化、化学抛光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通过对生产槽体采用顶吸+侧吸方式收集后,经“四级碱喷淋洗涤系统”(TA001)处理达标后,接入厂房烟道至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保光剂喷涂工序有机废气采取顶吸+侧吸方式收集后,经“四级水喷淋塔+吸附棉+两级活性炭”(TA002)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接入厂房烟道至楼顶排气筒(DA002)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局、生产设备采取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纯水制备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化学拋光废液、无铬钝化废液、喷油房水喷淋废渣、废活性炭及吸附棉等规范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贮存规范,标识标牌齐全,台账记录完整。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开展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八)成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台账并做好全过程运行记录,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采取改进措施。
(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按证排污。
四、请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