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态环境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关于四川耐玖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端精密零部件和市政设施铸铁件及锚垫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眉市环建青〔2025〕5号

  
日期:2025年04月22日  来源:青神县人民政府  点击:[]
分享: 

四川耐玖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6万吨高端精密零部件和市政设施铸铁件及锚垫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机械大道21号(原四川省泰禾机械有限公司已建厂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9000万元,建设年产6万吨高端精密零部件和市政设施铸铁件及锚垫板生产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经厂区已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TP、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进入园区管网,经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设施。浸漆烘干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浸漆烘干废气经1套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TA001),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浸漆烘干废气合并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经密闭收集后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制芯废气通过顶吸式集气罩进行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进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3)+催化燃烧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中频感应电炉熔炼废气、球化废气、烤包器废气分别经各自集气系统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TA005)后经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造型废气经密闭车间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浇注、冷却废气通过侧气罩侧吸的方式收集汇总后经过1套塑烧板除尘器(TA006)+催化燃烧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落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塑烧板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砂处理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经2套塑烧板除尘器处理(TA009、TA010)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食堂油烟通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局、生产设备采取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炉渣、废砂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浇冒口、废钢丸、废铁屑、不合格品直接回用于生产线;废水性漆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废抹布手套、沾染切屑液的废金属屑、水性漆漆渣等规范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贮存规范,标识标牌齐全,台账记录完整。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要求。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以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建设安装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开展相关环境管理和监测工作。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行基本情况,公示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八)成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对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环保设施(措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和更换,建立废气、废水及固废等环保设施(措施)环保管理全过程运行记录和台账,保证足额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到位,确保达到环评要求的治理效率、能力及管理水平,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采取改进措施。

(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按证排污。

五、请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2日

下一条:四川环龙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斑布健康竹产业园特种竹纤维功能性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文本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