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扬尘:采取施工现场围档、车辆冲洗设施、湿法作业、车辆密闭运输、覆盖绿化和地面硬化清措施; 施工机械及车辆废气:主要采取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禁止设备超负荷运行、优先使用电动工具和禁止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等措施。 (2)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生活污水:防渗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 施工废水:降尘用水、混凝土养护用水全部蒸发损失,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项目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置降噪屏障和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渣土及损坏或废弃的各种建筑装修材料,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主要治理措施:将建筑垃圾收集后定期外运交由环卫部门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废钢材收集后定期交由废品收购商进行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动力起尘、堆料场起尘、给料机及输送带粉尘、粉料仓顶粉尘、搅拌主机粉尘和食堂油烟,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车辆动力起尘:洗车设施+运输车辆篷布遮盖+道路硬化+保持路面清洁和湿润,排放量极少; 骨料装卸扬尘:骨料库房密闭+洒水抑尘措施; 堆料场起尘:料仓密闭; 给料机及输送带传送粉尘:湿法作业+设置喷淋+密闭输送+洒水抑尘; 粉料仓顶粉尘:滤芯除尘器+拌合楼密闭; 搅拌主机粉尘:搅拌主机卸料口配备防喷溅设施,搅拌机分别配套设置强制脉冲反吹布袋除尘,风量为3600m3/h; 食堂油烟:两食堂分别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1台,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排放。 (2)废水 生活废水:本项目拟在拌合站员工宿舍东侧设置化粪池1座,容积为25m3;在项目部驻地食堂东侧和宿舍西南侧各设置化粪池1座,容积均为15m3,全厂化粪池采用管道连通。同时在两座员工食堂分别设置油水分离器1套,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于其他生活废水分别排入化粪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后利用罐车运至眉山市青神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初期雨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沿拌合站边界设置集水沟,并接入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5m3/d,处理工艺为污水搅拌池+砂石分离机+沉淀池+清水池,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产生来自于装载机、搅拌机、运输车辆、水泵、物料传输装置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震、设置隔声罩、合理布局等措施处理后四周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目标东侧散户和倪家湾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区域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生产废水处理站沉砂、化粪池污泥和废矿物油及含油手套,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生产废水处理站沉砂:全部回用生产; 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直接交地方污泥处置机构处理;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餐厨垃圾:每日使用加盖塑料桶进行收集,收集后由专人每日交相关餐厨垃圾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和废含油手套:设置1间5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5)退役生态环保措施 运营期结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拆除生产设施,并对项目占地进行复垦、复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