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民政全面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县委“135”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做好民政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
一、全力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兜底工作。一是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脱贫攻坚保障标准调为一致,为年收入3120元。二是在7月底,将脱贫攻坚六有平台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实行低保政策兜底,已办理333人,从第二季度发放低保金。对残疾低保户发放每月60元困难救助。
二、实施医疗救助减贫。将一般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在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最高封顶线20000元/人/年。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支付医疗费控制在10%内。
三、开展临时救助减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由于自然灾害、残疾、疾病等突发事故原因,其它措施帮扶后,生活还有困难的,实施临时救助。由本人申请,村组审议公示,乡镇政府实施,统予生活救助等帮扶。目前,已下投乡镇临时资金80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