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晓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你校报送的《青神县晓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关于注销登记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注销。自批文下发之日,你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银行账户全部作废。
此复
公告
经青神县晓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申请,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青神县晓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青神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6日
上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同意青神县体育舞蹈协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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