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警察因公伤残牺牲优抚基金会:
你会报送的《青神县人民警察因公伤残牺牲优抚基金会关于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住所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变更。
此复。
青神县民政局
2020年7月16日
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同意,“青神县人民警察因公伤残牺牲优抚基金会”的名称变更为“青神县公安局民辅警优抚协会”;法定代表人由“胡波”变更为“林文凯”;业务范围由“为因公负伤、致残、牺牲和积劳成疾死亡的人民警察及遗属实行优抚。”变更为“为因公负伤、致残、牺牲和积劳成疾死亡的人民警察、辅警及遗属实行优抚”;住所由“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216号”变更为“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220号”。
特此公告。
青神县民政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