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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04月22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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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四川省基础教育学校规范管理二十条措施》《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及会议要求,结合青神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适龄入学”原则。今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不得通过考试、考察、测试、面试等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录取学生。实行划片招生,以县域内行政村(居民社区)为单位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到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

(三)坚持“两个脱钩”原则。就读幼儿园与就读小学脱钩,就读小学与就读初中脱钩,即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公办小学或初中,原则上应到户籍与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学校申请学位。

二、严格招生政策

(一)明确招生对象。小学:今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今年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各校要按核定计划招生,严控大班额、大校额,小学、初中班额原则上分别为45人、50人以内。所有学校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扩大班额或增班招生。

(三)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县教体局和市教体局同意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统一运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招生系统”),实行线上办理,统一管理,统一公布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公(民)办学校同招。跨县(区)申请学位的,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系统”办理,并提交户籍、住址等证明材料,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有余、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凡未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四)保障特殊学生入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学校要将招生服务区内残疾儿童少年、脱贫户监测户子女、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纳入招生统一管理,核准基本信息,建好适龄儿童台账和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落实特殊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工作。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拒收服务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持户口簿、县级医院就诊卡,向户籍地招生学校(应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县教体局批准后可缓学和休学,确保正常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100%。

(五)强化编班和学籍管理。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义分班取名并加收任何费用。严格学籍管理,坚持无正当理由不转学。因父母(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招生服务区迁移,到原学校就读路途较远,可以申请转学。不得违规选拔、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和增班转学;不得安排到班额超编的学校就读;不得新增大班额和大校额。适龄儿童少年挂靠集体户籍和个人户籍的,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或居住地(工作地)申请学位。

三、招生计划

2025年,全县小学一年级提供学位1260个,共28个教学班;初中一年级提供学位1337个,共27个教学班(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1)。

四、招生序列

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挂靠户籍除外)和居住地,严格执行“户籍类、购房(拆迁)类、优抚类、居住证(祖辈购房)类、随迁子女类”等五个序列分类招录学生,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学位。

(一)A类:以适龄儿童户籍申请学位。即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在招生服务范围内的。

(二)B类(含B1、B2类):以法定监护人住房申请学位。B1: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购房(法定监护人产权50%及以上)且入住人员的子女。B2:安置的拆迁户人员子女。

(三)C类:优抚人员子女。即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援藏援彝干部职工、持优才卡人员子女、优先保障的退役军人、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子女和同一家庭多孩子女长幼随学,同校就读。

(四)D类(含D1、D2类):持居住证的。D1:持有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居住证。D2: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产权50%及以上)入住,且“三代共同”实际居住生活的,视为持有居住证。

(五)E类(含E1、E2、E3类):随迁子女。E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E2:进城经商随迁子女。E3:外来租房居住生活随迁子女。

五、招生范围

依据青神县乡镇(街道)、村级建制调整,结合学校布局结构,以县域内行政村(居民社区)为单位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学位。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是为了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各中小学校按照划定招生服务范围内招生(各校招生服务范围见附件2)。

六、日程安排

(一)制定招生方案。4月21日前,县教体局调研、制发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市教体局备案,召开全县招生工作会。4月25日前,各校制定招生方案,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发布招生方案。4月30日前,发布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告。各学校利用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告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日程、招生程序、申请学位应提供的材料、咨询电话等招生信息,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三)用好招生平台。5月20日前,县教体局及各义务教育学校确定专人负责招生工作,编印“全省招生系统”使用说明,熟练使用省招平台,熟悉各批次招生申请学位应提供的佐证资料,完成全省招生平台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批次和时间节点信息等设置工作,确保全省招生平台按时投入应用。指导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系统”完成相关信息采集。

(四)招生时间安排。6月17日前,各校指导学生家长按招生序列登录全省招生系统,如实填报信息、上传佐证资料;各校进行线下审核,并上传有效申请学生名单。

1.5月20日-21日,A类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系统,在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和儿童少年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5月22日-24日,各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5月26日-27日,B类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系统,在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和儿童少年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以及其法定监护人所属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政府拆迁安置协议和入住证明(水电气缴纳凭证)图片。5月28日-30日,各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及入住证明材料(水、电、气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6月3日-4日,C类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系统,在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和儿童少年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以及享受优抚待遇的相关证明图片。6月5日-7日,各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簿、各类优抚子女还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4.6月8日-9日,D类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系统,在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和儿童少年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以及有效居住证、租房合同图片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所属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和入住证明(水电气缴纳凭证)图片。6月10日-12日,各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簿、居住证、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属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和入住证明(水电气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6月13日-14日,E类学生家长登录全省招生系统,在线上申报拟就读学校;并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和儿童少年页图片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关系证明图片以及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租房合同、工资及社保证明材料图片。6月15日-17日,各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提供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租房合同、纳税凭证、工资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6月18日-7月5日,县教体局审核学位申报材料;并对未按规定时间在招生报名系统上申请学位和未被“全省招生系统”录取的学生,统筹安排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学校公示录取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网上报到。

7.7月31日前,对接“全省招生系统”,上传全县各批次招生录取学生信息。汇总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情况,并报市教体局。

(五)新生报到和学籍注册。

8月31日,新生报名入学;9月15前,对接“全省招生系统”,上传报到学生信息;9月19前,划转学籍,新生学籍导入、审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余局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股,负责制定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做好“全省招生系统”培训,统筹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开好学生家长会,培训指导学生家长操作“全省招生系统”,落实专人负责招生政策解答,及时回复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严禁提前和违规招生宣传,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招生简章(广告)必须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不得公布、宣传、炒作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任何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收选拔学生,不得提前录取未完成学业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不得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严禁以“国学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教体局将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纳入学校年度督导评估考核。各校要全面落实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纪律或因宣传不力等原因导致学生非正常流动并无法按程序注册划转学籍,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学校、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并扣减年度督导评估考核分等。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进行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38813562,联系人:杨老师、唐老师。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38817568,联系人:潘老师。

附件:1.青神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2.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1

青神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 校

学段

班级数

学位数

备 注

学道街小学

小学

8

360


学道街小学滨江校区

小学

6

270


实验小学

小学

8

360


南门小学

小学

4

180


汉阳学校

小学

1

45


河坝子小学

小学

1

45


小 学 合 计

28

1260


青神中学初中部

初中

8

387


县初中

初中

8

400


实验初中

初中

8

400


南城中学

初中

3

150


初 中 合 计

27

1337


附件2

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小学)

学 校

单校划片招生范围(社区或行政村)

多校划片招生范围(社区或行政村)

备注

学道街小学

青竹街道文林社区

与实验小学共同招生片区:青竹街道凤阳社区、花园社区(原花园社区部分)、青衣社区(原花园社区部分)、建华社区(原建华社区和建川社区)

与滨江校区共同招生片区:白果乡官厅坝村(原白庙村、官厅坝村和栗子村)、甘家沟村(原坛罐窑村、甘家沟村和白云村)


实验小学

青竹街道五更桥社区、游滩社区(原游滩社区和高墩村)、麒麟社区(原王坝社区部分)、蚕丛社区西部(振兴路以西区域)、桥楼村(原桥楼村和新平村)、新光村(原青竹村和新光村)、鸿化村、季时坝村(原季时坝村和曹庙村)、黑龙社区(原黑龙场社区、龙女村、肖坝村)

与学道街小学共同招生片区:青竹街道凤阳社区、花园社区(原花园社区部分)、青衣社区(原花园社区部分)、建华社区(原建华社区和建川社区)

与学道街滨江校区共同招生片区:柳溪村


学道街小学滨江校区

青竹街道盐关社区(原盐关社区和城东社区)、蚕丛社区东部(振兴路以东区域)、柳溪村(原柳溪村和茅林村);白果乡虎渡社区(原楼坊溪村、下瓮村和凤凰村)、五嘉坝村;高台镇诸葛村、百家池村(原百家池、麻柳村1-2组)、富塘村(原南坝子和傅塘村)、麻柳社区(原新柳社区、麻柳3-7组)

与学道街小学共同招生片区:白果乡官厅坝村(原白庙村、官厅坝村和栗子村)、甘家沟村(原坛罐窑村、甘家沟村和白云村)

与河坝子小学共同招生片区:白果乡胡坝村、罗湾村(原福全坝村、罗湾村和何家山村)、三清寺村;同时也可招高台镇河坝子社区(原兴河社区、玉蟾村1-5组)、玉蟾村(原黄莺岭、玉蟾村6-8组)、安家坝村(原双龙和安家坝村)、杨店村有进城就读需求的学生。

与实验小学共同招生片区:柳溪村

寄宿制学校

南城小学

青竹街道红桥社区(原红桥和竹艺街社区)、兰沟村(原兰沟村和百花村)、程家嘴村(原大兴村和花桥村)、沙河村、白塔村、光辉村、钟家山村;西龙镇龙凤社区(原马漕寺村、龙潭社区)、长池村、万沟村、金花村、观金社区(原鹰台村)、桂花村(原桂坪村和商家沟村)、新农村(原新农村和江滩村);瑞峰镇刘家场社区(原黄桷村、青杠坪村、瑞峰场社区)、天池村(原天池和尖山村)、杨柳漕村、中岩村

与汉阳学校共同招生片区:罗波乡新桥社区(原新桥村)、宝镜村(原小溪村和宝镜村)、西坝村、龙泉村、官斗山村、施家沟村;同时也可招汉阳镇汉阳场社区(原向阳村和汉阳场社区)、文新村(原新路和上游村)、小三峡村有进城就读需求的学生。

寄宿制学校

汉阳小学

汉阳镇汉阳场社区(原向阳村和汉阳场社区)、文新村(原新路和上游村)、小三峡村

与南城小学共同招生片区:罗波乡新桥社区(原新桥村)、宝镜村(原小溪村和宝镜村)、西坝村、龙泉村、官斗山村、施家沟村


河坝子小学

高台镇河坝子社区(原兴河社区、玉蟾村1-5组)、玉蟾村(原黄莺岭、玉蟾村6-8组)、安家坝村(原双龙和安家坝村)、杨店村

与学道街滨江校区共同招生片区:白果乡胡坝村、罗湾村(原福全坝村、罗湾村和何家山村)、三清寺村


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初中)

学 校

单校划片招生范围

(社区或行政村)

多校划片招生范围(社区或行政村)

备注

青神中学

初中部

青竹街道麒麟社区(原王坝社区部分)、蚕丛社区(原王坝社区部分)、盐关社区北部(原盐关社区和城东社区,青衣大道以北)、柳溪村(原柳溪村和茅林村)、桥楼村(原桥楼村和新平村)、新光村(原青竹村和新光村)、鸿化村、季时坝村(原季时坝村和曹庙村)、黑龙社区(原黑龙场社区、龙女村、肖坝村)

与县初中共同招生片区:青竹街道建华社区(原建华社区和建川社区)

寄宿制学校

县初中

青竹街道凤阳社区、文林社区、花园社区(原花园社区部分)、青衣社区(原花园社区部分)

与青神中学初中部共同招生片区:青竹街道建华社区(原建华社区和建川社区)

与实验初中共同招生片区:白果乡甘家沟村(原坛罐窑村、甘家沟村和白云村)、官厅坝村(原白庙村、官厅坝村和栗子村)

非寄宿制学校

实验初中

青竹街道五更桥社区、盐关社区南部(原盐关社区和城东社区,青衣大道以南)、游滩社区(原游滩社区和高墩村);高台镇诸葛村、百家池村(原百家池、麻柳村1-2组)、富塘村(原南坝子和傅塘村)、麻柳社区(原新柳社区、麻柳3-7组)、河坝子社区(原兴河社区、玉蟾村1-5组)、玉蟾村(原黄莺岭、玉蟾村6-8组)、安家坝村(原双龙和安家坝村)、杨店村;白果乡胡坝村、罗湾村(原福全坝村、罗湾村和何家山村)、三清寺村、虎渡社区(原楼坊溪村、下瓮村和凤凰村)、五嘉坝村

与县初中共同招生片区:白果乡甘家沟村(原坛罐窑村、甘家沟村和白云村)、官厅坝村(原白庙村、官厅坝村和栗子村)

寄宿制学校

南城中学

青竹街道红桥社区(原红桥和竹艺街社区)、兰沟村(原兰沟村和百花村)、程家嘴村(原大兴村和花桥村)、沙河村、白塔村、光辉村、钟家山村;西龙镇龙凤社区(原马漕寺村、龙潭社区)、长池村、万沟村、金花村、观金社区(原鹰台村)、桂花村(原桂坪村和商家沟村)、新农村(原新农村和江滩村);瑞峰镇刘家场社区(原黄桷村、青杠坪村、瑞峰场社区)、天池村(原天池和尖山村)、杨柳漕村、中岩村;罗波乡新桥社区(原新桥村)、宝镜村(原小溪村和宝镜村)、西坝村、龙泉村、官斗山村、施家沟村;汉阳镇汉阳场社区(原向阳村和汉阳场社区)、文新村(原新路和上游村)、小三峡村


寄宿制学校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印发

下一条: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布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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