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期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改建,主要为:①原有项目生产线拆除。②本项目新增生产线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因子有施工废气、噪声、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随即消失。 废气: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尽快清除;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地运行,提高设备原料的利用率,以减少产生的机械废气。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依托原项目厂区内厕所,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力兴机械产业园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安装过程使用的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由于设备均安置于厂房内部,设备安装、调试噪声经过厂房隔声后能做到场界达标。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拆除设备产生的固废暂时堆放在库房内,后期进行妥善处置。 2、运营期 废气:①注塑废气:厂区共设置15台注塑机,均为全自动机械,可自动完成混料、熔融、注塑成型、冷却等工序,机械主要有机废气产生源点为塑料熔融挤出过程。为有效收集废气以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企业拟在注塑机熔融挤出口上方设置固定式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本项目共设置15个集气罩(共15台注塑机),同时注塑区周围设置软帘,废气经收集后通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根高度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 ②破碎粉尘:项目破碎机为密闭破碎机进行破碎,且进料口设置软帘遮挡,破碎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经车间沉降,定期清扫地面。 废水:项目废水排入力兴机械产业园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工业开发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岷江。 噪声:本项目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优化设备布局,有效利用距离的衰减降低噪声排放;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措施。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四周噪声排放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可靠。 固废: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弃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废棉纱手套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直接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