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1)破碎筛分过程中的粉尘 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对皮带输送机、破碎、筛分均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湿法作业,再加上厂房隔离等措施,抑尘率可达90%以上。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成品堆料场风力扬尘 原料堆放区:项目原料堆场含水量一般控制在5%左右,对原料堆放区按规范四周设置高2米的围挡,并覆盖防尘网,防止风力扬尘;在原料堆放区边缘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接入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系统,排水沟排水经循环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堆场内设置喷洒水设施,在干燥、大风天气,定期对砂堆表层洒水,对原料覆盖一层密目网,使物料表层含水率达10%,以保证砂堆面层湿润,减少风力起尘。本项目原料堆放区及成品堆场“三防”(即“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均设置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成品堆放区:项目成品堆场机制砂含水量一般控制在8%左右,成品堆场设置为厂房,将成品堆放于密闭厂房内,对堆场表面定时进行喷淋洒水作业,并在大风天气采取雨布覆盖措施,防止低空粉尘无组织排放影响环境。 (3)装卸料产生的扬尘 装卸作业过程采用环保除尘雾炮机(移动式)措施除尘,加强洒水喷淋防尘力度、避开大风天气卸车等措施后,可有效降尘90%,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及车辆尾气 项目已设置车辆清洗台,对出、入厂车辆进行轮胎清洗;并对运输砂石进行加盖密闭等措施,抑尘率可达90%以上。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船舶尾气 船舶尾气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临时码头道路喷洒水 路面喷洒水基本通过挥发损耗,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2)临时码头装卸设备冲洗废水 本项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100%回用,无废水排放。 3)临时码头初期雨水 设置一座10m3沉淀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不排放。 4)洗砂废水 砂石加工区设置排水沟,排水沟用盖板铺盖;生产废水通过排水沟排至一级沉淀池,经沉淀池排入二级沉淀池,再次去除生产废水中残余的悬浮物,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三级沉淀池。三级沉淀池进一步沉淀后进入蓄水池,蓄水池中的清水泵至厂房内用水环节使用,实现循环利,项目不外排生产废水。项目拟建三级沉淀池,一级沉淀池容积440m3、二级沉淀池容积130m3、三级沉淀池容积130m3,总容量不低于700m3。 5)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项目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 6)车辆冲洗废水 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排入生产废水循环系统,经生产废水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7)厂区初期雨水 厂区设置排水沟,初期雨水部分收集进入池沉淀后用作生产用水,部分通过蒸发等方式自然处理。 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项目废水均不外排,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及运输车辆、砂石料转运等过程。最大噪声值在70-100dB(A)左右。为了降低该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界的环境影响。 ①靠近居民区的一侧增设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隔声屏障及其他降噪措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关安全质量规范和标准。 ②原辅材料输送带的动力部位加装噪声控制罩,滚轴部位按时清理,定期添加润滑油,控制噪声扰民。 ③选用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环保标准的生产、运输、泵送、试验等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和我省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④生产设备进行基座减震,同时合理设计布置设备摆位置,对厂房进行隔音处理。 ⑤对于厂内的流动声源(汽车),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厂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时限制车速。 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区域声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4、固废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垃圾暂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底泥 本项目喷淋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引流沟进入沉淀池沉淀,沉淀物底泥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③码头沉淀池污泥 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④含油抹布及手套 项目机械设备在维护维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含油抹布及手套,按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类别与员工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⑤危险固体废物 在厂区内设固废暂存间,将废机油收集至铁桶内妥善保存,含油抹布及手套存放于危废暂存间,要求与生产加工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委托专业处置机构收集外运。 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固废均能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