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不含失地无业农民);
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的证书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1.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不含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
3.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5.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证书与工作岗位匹配。
二、申领次数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且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我省公布的“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另行制定印发。
三、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急需紧缺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急需紧缺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500元。
四、申领资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二)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三)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承诺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的证明;
(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http://jndj.osta.org.cn/)。
五、申领渠道
(一)线下申领
1.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2.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进行申领。
(二)线上申领
1.“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
2.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
cn/terminal/pc/index.html)。
六、政策有效期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关闭线上线下申领渠道。
附件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
(模板)
XXX就业服务管理局(中心):
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文件)关于推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证岗相适的要求,兹证明我单位职工: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现在本单位从事______岗位工作。现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名称:______,工种(职业方向):_____,等级: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证书与现工作岗位相适(多次申请、岗位发生变动的,需具体说明)。
我单位郑重承诺,该参保职工所持此证书的职业名称(工种)与其现从事工作岗位相符。如提供虚假承诺,则由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参保职工存在伪造证书、证书无效等弄虚作假、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情形,由我单位督促该职工于15个工作日内退回补贴资金。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劳务派遣单位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需由实际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分别加盖单位公章。2.此承诺书由企业职工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正在参保的企业出具。